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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筹划出售资产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09-26 19:24

交易结构 - 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作为LP现金出资人民币5,460万元与弘毅天津、中汇人寿共同设立专项基金,预计持有基金9.98%财产份额 [2][9] - 专项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54,700万元,其中弘毅天津作为GP出资100万元(0.18%),中汇人寿作为LP出资49,140万元(89.84%) [9][36] - 专项基金设立后,复星医药产业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25,600万元向专项基金或其控制实体转让上海克隆100%股权及债权 [2][9] 标的资产 - 上海克隆主要资产为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289号的标的物业,宗地面积19,944平方米,建筑面积45,238.55平方米,产权性质为工业用地 [3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克隆总资产人民币17,261万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55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人民币7,98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8万元 [33] - 标的物业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0,150万元,股权转让对价将以该评估值为基础计算 [10][35] 资金用途与影响 - 本次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集团创新药业务的持续投入 [2][12] - 转让完成后集团不再直接持有上海克隆股权,但将继续租赁部分标的物业作为经营场所 [2][11] - 预计转让不会对集团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2][11] 交易各方 - 弘毅天津作为GP及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赵令欢、曹永刚和徐敏生 [15] - 中汇人寿注册资本人民币3,320,000万元,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18] - 弘赫洛源作为本次转让买方,由专项基金控制,实际控制人为曹永刚、徐敏生和赵文 [22][23] 专项基金运作 - 基金经营期限5年,可延长2次每次1年,主要通过投资并购生物医药产业园、工业厂房等资产获得收益 [28][44] - 收益分配采用门槛收益机制,LP优先获得8%门槛收益后剩余部分按80/20比例分配 [46] -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所议事项需一致同意 [40] 交易进度 - 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批准 [4][14] - 《转让协议》需在《框架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签订,目前尚未具备签订条件 [37][54] - 专项基金尚处于筹备募集阶段,需完成中基协备案后方可开展投资活动 [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