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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首付款提取范围扩大至二手房,将于下月发布实施
南方都市报·2025-09-26 15:55

答: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标识判定。 9月2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公积金调整 部分的政策解读称,为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切实减轻缴存 人贷款压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进一步优化。 其中,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50万元。对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 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供收比仅核定公积金贷款部分。支持缴存人提 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贷款首付款。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 | 首套 | 120万元 | 150万元 | | 二套 | 80万元 | 150万元 | 值得一提的是,政策解读还提到,当前东莞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贷款首付款已适用于预 售新建商品住房。新政出台后,扩展到现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商品住房(即"二手房")。具体操作指 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将于2025年10月发布实施。 热点问题解答: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住房套数?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