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同日官宣!银行监事会“谢幕”
核心观点 - 商业银行监事会制度正在被大规模取消 国有大行和近20家银行机构已宣布撤销监事会 未来将由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形成单层制治理结构 [1][2][3] 政策法规依据 - 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允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 -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组织形式适用公司法 为撤销监事会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3]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底发布通知 明确金融机构可选择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1][3] 实施进展 -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于9月25日收到监管批复取消监事会 [1][2] - 中国银行官网已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 [1][2] - 沪农商行、瑞丰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等近20家银行机构在年内宣布撤销监事会 [1][3] - 沪农商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监管核准 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3] 治理结构变革 - 取消监事会后将形成由审计委员会主导的单层制结构 [1][4] -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主导 过半成员不得兼任公司其他职务 [4] - 原有监事会职责将由独立董事占主导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 [2] 潜在影响 -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化分工可能提升监督效率 [4] - 监督职能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可能增强 [5] - 需防范治理结构转型中的职能衔接问题和合规风险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