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经济观察网·2025-09-26 09:09
经济观察网 据央视新闻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召回范围,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明确的安全指标、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 人体健康,以及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情形的食品,纳入应当实施召回的范畴。同时确 定了召回形式。食品召回包含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两种形式,在公告公示流程、召回处置报告提交等方 面存在差异化要求,以保障食品召回工作精准、高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 报、相关生产经营者通知、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的食品属于食品召回一级、二级、三级 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主动实施召回,并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和国家食品召回信 息公示平台发布召回公告,在召回食品处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和处置情 况;未依照本办法规定主动实施召回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召回,而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旦接到责 令召回通知,则必须在国家食品召回信息公示平台上发布责令召回公告,且公告将强制带有"责令"字样 显著标识,以确保责令信息清晰醒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