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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拆除女性就业“隐形门槛”
扬子晚报网·2025-09-26 09:05

近两年出现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没有遗忘相关行业的女性劳动者,比如要求平台企业在制定制度规则和平 台算法时,保障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等。 此外,新条例的实施,让工会在保障女性劳动权益时更有底气。在条例中,有六处提及"工会",特别是在条例设置的"约谈"制度中,明确用人单位侵害妇 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包括工 会在内的多部门联合约谈,进行教育、警示,将有效形成监管合力,防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为女性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针对招聘环节的隐形性别歧视,新条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性别、婚育状况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 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女性结婚、生育,这些条款将强力拆除"看不见的性别门槛"。 可以预见,这新条例的实施,将让更多女职工劳动时沐浴在平等、尊重的阳光之下。(万革) 平等就业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就业公平,为女性劳动者织密就业"防护网"。但也应看到,招用工时"看不见的性别门 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