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股东拟转让254万股,占比2.5%
股东减持安排 - 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及应发祥拟合计转让254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2.5% [1] - 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拟转让124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1.22% [1] - 应发祥拟转让13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1.28% [1] 转让方式与条件 - 采用询价转让方式 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 [1] - 受让方限定为具备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1] - 受让方需承诺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获股份 [1] - 转让价格下限设定为发送认购邀请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