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电力报·2025-09-26 07:55
9月23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吉林省电力设施 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的基础性法规,《条例》的顺利实施将对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电网安全稳 定运行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条例》针对线路工程"用地难"问题,新增架空输电线路走廊(包括杆、 塔基础)和地下电力通道建设使用的土地按照原地类管理的规则,为线路工程建设依法合规用地提供依 据。同时,《条例》聚焦"送出难"问题,新增规划预留、审批避让等规则,有效简化办理变电站规划许 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流程,为加快我省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和完善主干网架创造有利条件。此外, 《条例》还针对"防护难"问题,新增在发电厂、变电站等上空和保护区设定无人机"禁飞区"、应急性伐 树等要求,有效提升电力设施的安全。 《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吉林省加快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目前,国网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正以《条例》发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宣贯系列活动,精准编制《条例》配套释 义,推动《条例》落地执行,及时总结电力设施保护中的亮点成效,全力做好《条例》实施"后半篇文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