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出口报关单因疏忽未备案,出口退税变免税!出口企业单证备案到底要怎么做?
搜狐财经·2025-09-26 07:27
文章核心观点 - 出口企业因未按规定进行出口退税单证备案 导致已申报的退税被追回并改为适用免税政策 凸显了企业日常税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1][4] - 税务机关依据相关税收管理办法 对未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业务直接取消退税资格 企业需及时冲减已退税款并接受免税处理 [2][4] 税务稽查案例详情 - 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向一家出口企业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 指出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情形 涉及12条海关出口报关单 [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 对未按规定备案单证的出口货物 不得申报退(免)税 已申报的需用负数申报冲减 并适用免税政策 [2] - 税务机关限令企业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处理 并明确了行政复议的途径和前提条件 [2] 单证备案法规要求 - 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 完成相关单证备案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以备核查 [4] - 要求备案的单证主要包括:外贸企业购货合同或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的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5] - 在无法取得原始单证的情况下 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备案 备案单证需由企业存放和保管 保存期为5年 [5] 对企业管理的启示 - 案例所涉出口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明显疏忽了单证备案管理的要求 导致在税务检查中遭受损失 [4] - 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出口退税的单证备案管理工作 建议推动单证管理数字化 以顺利通过税务检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