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李浩浦发银行咸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人事任命 - 浦发银行咸阳分行副行长李浩任职资格获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核准 [1] - 李浩需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否则批复失效 [1] -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需督促李浩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并树立风险合规意识 [1] 监管要求 -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需确保李浩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监管规定 [1] - 任职人员到任情况需按要求及时向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报告 [1] -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时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