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职业技术学校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罚7万元
齐鲁晚报·2025-09-26 02:48
近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福建省闽江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闽江职业技术学校")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融市监石竹处罚﹝2025﹞32号)显示,闽江职业技术学校因存在经营过期食 品的行为,被处以警告、没收过期食品及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执法人员在闽江职业技术学校所属的"洪浩麻辣烫"仓库及"可儿烘焙"操作区域内,发现多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原料。具体包括:油炸腐竹1.48公斤,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8日,常温保质期15天,检查时已过期18天;螺蛳粉专用薄款腐竹2.06公 斤,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保质期45天,检查时已过期49天;已开封的"百钻无铝害双效泡打粉"1包,保质期至2025年5月17 日,检查时已过期9天;未开封的"悦果纷冷藏白桃冻"1盒,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保质期6个月,检查时已过期4个月。 调查表明,上述食品原料系当事人因员工疏忽未及时清理,在超过保质期后仍存放于食品加工区域,部分已开封使用。涉案食品原 料货值金额共计161.97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食品原料使用台账,无法准确计算违法所得。 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