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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行链盟】港交所IPO过程中可能面对的关注点

财务指标与盈利能力 - 主板盈利测试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盈利≥5000万港元 其中最近一年≥2000万港元 前两年合计≥3000万港元 [3] - 主板市值/收入测试要求市值≥40亿港元且最近一年收入≥5亿港元 [3] - 主板针对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要求市值≥15亿港元+最近一年收入≥1亿港元+研发投入占比≥15% [3] - 创业板要求最近2个会计年度累计盈利≥1000万港元或市值≥1.5亿港元+最近一年收入≥5000万港元 [3] - 需关注盈利真实性及可持续性 非经常性收益占比过高或盈利来源集中风险 [3] - 收入确认政策需合规 包括新经济公司订阅制收入及生物科技公司临床试验收入 [3]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 要求充分准确及时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避免误导投资者 [2] - 需具体披露风险因素 包括行业竞争风险 政策监管风险 技术迭代风险 [3] - 需清晰说明业务模式 收入来源 成本结构及核心竞争力 [3] - 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占比超过50%时需解释依赖性及应对措施 [3] - 需披露重大合同条款及潜在影响 包括长期供货协议 特许经营权 对赌协议 [3] - 需披露未决重大诉讼进展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3]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占比至少1/3且具备相关行业经验 [3] - 审计委员会需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导并监督财务报告流程 [3] - 控股股东需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禁售及避免同业竞争 [3] - 关联交易需披露定价公允性及审批程序 [3] - 需证明具备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业务模式与可持续性 - 科技公司需展示专利数量 技术壁垒 用户粘性等护城河 [2] - 互联网公司需关注MAU/DAU增长及变现率 [2] - 消费公司需展示品牌力 复购率及渠道拓展能力 [4] - 生物科技公司需披露临床进度阶段及监管审批预期 [4] - 新能源公司需评估政策依赖性及技术路线变化影响 [4] 行业监管与合规 - 金融行业需符合香港金管局资本充足率要求 [4] - 医疗行业需符合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要求 [4] - 互联网公司需符合内地《个人信息保护法》及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4] - 跨境业务需符合外汇管制及海外投资审批要求 [4] 关联交易与利益输送 - 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4]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股东批准 金额超过总资产5% [4] - 需由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交易公允性意见 [4] - 持续性关联交易需设定年度上限并定期审核 [4] 募集资金用途 - 需明确分类用途 包括研发 产能扩张 市场推广 偿还债务 [4] - 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包括研发项目具体内容及市场需求 [4] - 禁止用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或无关投资 [4] 股东结构与股权安排 -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70%时需说明控制权集中风险 [4] - 需披露战略投资者背景及投资逻辑 [4] - 同股不同权结构要求B类股投票权不超过普通股10倍且设日落条款 [4] - 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对象 数量及解锁条件 [4] 财务报表与审计 - 审计机构需为港交所认可会计师事务所 [4] - 审计意见需为无保留意见 [4] - 会计政策需保持一致性 变更需说明理由 [4] - 需披露重大会计估计依据及合理性 [4] 新经济特殊安排 - 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需披露临床试验进展及药品获批概率 [4] - 同股不同权结构需披露必要性及对中小股东保护措施 [4] - 第二上市需满足市值≥30亿港元且海外交易所为港交所认可 [4] 跨境监管与数据安全 - 内地企业需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提交招股说明书及审计报告 [4] - 涉及收集内地用户数据需通过国家网信办数据安全审查 [4] - 需符合内地反垄断规定如经营者集中审查 [4] 中介机构责任 - 保荐人需全面核查财务状况 业务模式 公司治理并出具保荐意见 [6] - 律师需审核法律文件确保符合香港及内地法律 [6] - 会计师需审计财务报表并对重大会计问题发表意见 [6] 市场接受度与估值 - 香港市场偏好科技 消费 医疗 新能源行业 [6] - 需与同行业公司比较估值指标如市盈率 市销率 市净率 [6] - 路演需清晰传达增长逻辑及价值主张 [6] 上市后持续义务 - 需每年提交年报 半年报 每季度提交季报 [6] - 需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如盈利预警 资产重组 管理层变动 [6] - 需建立内幕消息保密制度避免信息提前泄露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