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预付式消费值得“托付”
经济日报·2025-09-25 00:04
如何让预付式消费做到扬长避短,在保障合规的前提下充分释放业态活力,成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 和平台企业努力的方向。 杭州推动支持在预付式消费领域发展平台经济新场景新模式,这种治理不是简单地限制预付式消 费,而是在"第三方平台+支付机构+银行信托"的市场调节模式下,监测和追溯相关往来资金,及时警 示风险,保障消费者利益;北京多部门联合平台企业推出"安心消费在北京,消费权益有保障"活动,在 多个服务消费领域推出"按次核销、剩余可退"的次卡团购产品,同时借助第三方力量为消费者兜底。依 托技术和平台力量确保消费者资金安全,更好促进预付式消费健康发展,反映出市场治理宜疏不宜堵, 形成良性循环才能收获消费者信任。 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 施,进一步明确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义务,对预付款退还、赔偿责任、卷款跑路等 情形作出规定,强化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但在事实操作层面,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中仍然存在取 证艰难、退赔无门、审理周期长等问题。 采用预付式消费经营模式的商家通常具有高周转的经营特点,与之对应的是商家抗风险能力较弱, 需要持续吸纳预付款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