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签署 -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债权保证担保 [1] - 公司与宁波银行四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债权保证担保 [1] 反担保安排 - 蒙自公司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环公司持股48%的其他股东已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科环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2] - 新平公司其他股东已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新平公司48%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2] 内部授权程序 - 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批准该议案,授权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3.22亿元 [3] - 其中对蒙自公司担保额度3.5亿元,对新平公司担保额度2.5亿元 [3] 担保实施情况 - 本次担保前对蒙自公司实际担保余额9618.44万元,担保后金额增至17618.44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7381.56万元 [3] - 本次担保前对新平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2000万元,担保后金额维持1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3000万元 [3] 担保条款细节 - 光大银行担保协议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3日 [5] - 宁波银行担保协议同样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扩展至原担保合同未清偿债务,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 [6] 担保合规性说明 - 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3] - 担保融资用于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能实施有效监督,风险可控 [7] - 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 担保总体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53618.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58% [8] -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17615万元,占净资产6.1%,所有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无逾期担保 [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