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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投资决议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于2025年8月14日和2025年9月4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1] - 资金可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用于在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上开展理财投资业务 公司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1] 理财产品具体详情 -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认购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及收益币种为人民币 [2] - 产品年化利率为0.1%或2.2%或2.35% 收益起计日为2025年9月22日 到期日为2026年9月22日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 - 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2] 资金使用影响分析 -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2] - 该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 [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通过审批和执行程序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理财投资业务规范 确保资金安全 [3] - 严格通过深圳市国资委资金融通平台开展业务 选择保本保最低收益的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等级(R1、R2)理财产品 [3] - 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有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