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同意撤销阳光产险元谋支公司
金投网·2025-09-24 03:20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谋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 内向楚雄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同意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谋支公司。 2025年9月11日,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关于撤 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谋支公司的请示》(楚雄阳光产险〔2025〕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 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