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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春秋转债”的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19日至9月23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50元/股的130%(即13.65元/股)[2][7] - 触发"春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条件为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5][7] 赎回决定与授权 -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2][7] - 赎回目的为减少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 降低资产负债率 优化资产结构[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赎回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至赎回工作完成[7] 可转债基本条款 - "春秋转债"发行总额24,000万元(24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期限6年(2020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3]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50% 第二年0.70% 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 第五年2.50% 第六年3.00%[3] - 转股期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 初始转股价格15.69元/股[3]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因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0年5月28日起转股价格由15.69元/股调整为11.06元/股[3] - 因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1年6月10日起由11.06元/股调整为10.86元/股[4] - 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1年9月3日起由10.86元/股调整为10.85元/股[4] - 因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2年7月6日起由10.8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4] - 因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3年6月20日起由10.75元/股调整为10.65元/股[4] - 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5年6月19日起由10.65元/股调整为10.50元/股[5] 赎回条款具体内容 -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5] - 到期赎回条款: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按票面面值112%(含末期利息)赎回[5] - 不足金额赎回条款:未转股票面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时可按面值加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5] 赎回价格计算方式 - 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2][5] - 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6]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春秋转债"情形[8]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提前赎回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