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债券发行批复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1] - 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1] -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债券[2] 发行安排与信息披露 -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债券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债券发行事宜[2]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时间节点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证监会批复文件[1]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公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