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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8名 实际参会董事8名(现场5名 通讯3名)[1] - 选举董事长于国权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2] - 确认审计委员会由石柱(独立董事)、于国权、杨光亮(独立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石柱担任召集人 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4]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将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变更为"年产1000吨丙硫菌唑原药"和"年产4200吨拟除虫菊酯系列产品" 实施主体仍为长青湖北[7][8]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从原"联苯菊酯原药项目、草铵膦原药项目"修改为"联苯菊酯原药项目、丙硫菌唑原药项目、拟除虫菊酯系列产品项目"[8] - 四方监管协议补充条款明确新项目资金用途 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