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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A股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转让计划概述 - 公司股东及监事刘冀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赵颖坤转让不超过700万股A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 [3] - 转让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转让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 [3][4][5] - 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4] 转让性质与影响 - 本次转让系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 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3] - 转让后刘冀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3][9] -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9]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刘冀鲁严格履行IPO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包括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的限售承诺 [7] - 承诺期满后遵守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0%的规定 [7] - 截至公告日未发现违反《证券法》《减持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的情形 [9] 实施不确定性说明 - 转让计划存在实施时间、数量及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 [9] - 是否按期完成转让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