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融监管局同意撤销农银人寿河南分公司新郑营销服务部
金投网·2025-09-22 03:44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机构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 河南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对该机构的撤销事宜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 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做出妥善安排。 2025年9月16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撤销新郑 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农银人寿豫发〔2025〕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新郑营销服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