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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马肉冒充驴肉,北京一供货商被刑事追责并惩罚性赔偿80万余元
新京报·2025-09-21 08:20

由于此前北京市尚无对同类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先例,办案组专程赴河北省检察机关学习 相关案件办理经验,并就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案件办理机制创新、工作重 点难点突破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近日,一起由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的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并当庭宣判,供货商张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人民币9万元,同时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和涉案饭店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万余元,并公 开赔礼道歉。 厨师长"吃回扣",供货商用马肉冒充驴肉 张某是某饭店的肉品供货商,2023年1月双方开始合作后,张某和店里的厨师长李某逐渐熟络起来,每 斤都给李某1-2元的"提成",每月大约600多元。渐渐地,由于品质较好的驴肉进货价格较高,对比给饭 店的售价,张某觉得这样挣不到多少钱,便动了其他的"歪心思"。 "马肉和驴肉都是紫红色,马肉纤维较粗,驴肉纤维细点。驴肉脂肪大部分是白色的,马肉脂肪是黄色 的,味道没什么特殊。"张某供述称,他发觉,马肉进货价每斤都比驴肉便宜不少,便想到以马肉冒充 驴肉供货以获取更高利润。起初,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