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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违规事件概述 - 公司股东郭丰明因持股变动违规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1] - 违规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29日 持股比例变动至5%整数倍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1] - 违规行为同时涉及未停止交易公司股票 [1] 监管处理决定 - 深圳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出具警示函 [2] - 要求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2] - 股东可依法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诉讼 [2] 公司应对措施 - 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并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3] - 公司承诺督促全体董事 高管及相关股东加强规则学习 [3] - 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守规定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事件影响评估 - 公司明确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3] -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