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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不动产抵押的公告

孙公司不动产抵押 - 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不动产为抵押物与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市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3] - 抵押不动产位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2024)惠来县不动产权第0011712号[4] - 抵押登记手续已完成 取得粤(2025)惠来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829号登记证明[3] 担保授权情况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批准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2] -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22亿元额度内直接决定具体担保事宜 无需另行审议[2] - 该授权旨在提高子公司融资业务办理效率[2] 股东股份质押 - 股东郭鸿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手续[5] - 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5] - 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总股本96,002,324股计算[5] 抵押目的及影响 - 抵押贷款事项为满足广东纳塔融资需求 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3] - 符合孙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3]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