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债券购回业务优化新规
证券日报·2025-09-19 16:09
核心政策内容 - 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优化债券购回业务 旨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方式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化解信用风险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债券购回包括要约购回和二级市场交易购回两种方式 购回标的为在交易所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购回参照适用但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 [1] - 购回方包括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确定)以及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第三方(仅限要约购回) [1] 业务实施规范 - 要约购回需符合交易所信用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规定 但债务重组类要约购回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协商结果或破产协议开展差异化安排 [2] - 当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较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达5%时 购回方可进行交易购回以平抑市场波动 多只债券同时出现情形时可制定不同安排 [2] - 交易购回应采用匹配成交、点击成交或竞买成交方式 购回方可聘请财务顾问协助业务实施 [2] 监管与合规要求 - 购回业务参与主体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 承担风险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1] - 通知对标的债券持有人权利受限情形、购回禁止期间、方案编制报送、信息披露、受托管理人职责及违规处理等作出详细规定 [2] - 通知内容与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不一致时以通知为准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