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上海这些人暂免征收!
证券日报网·2025-09-19 07:31
政策调整内容 -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新购家庭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上海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 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 新购住房超出部分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1] 政策执行安排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 其住房先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待持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后 对符合免税条件的住房和面积在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1] -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 - 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暂免征收规定的 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认定 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