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突发重磅!
证券时报·2025-09-19 07:31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上海优化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 对持有居住证满3年且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其家庭第一套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 - 对持有居住证满3年且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其家庭第二套及以上新购住房 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 [1] - 持有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 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待满3年后可申请退还已征税款 [1] 政策执行安排 - 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符合条件者可向税务机关申报重新认定纳税信息 [2] - 对2025年1月1日后多征收的税款将予以退还 [2] 政策衔接与历史背景 - 今年8月上海六部门已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 - 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已实施10余年 2011年起对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房征收 [2] - 原有政策规定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60平方米以内免征 超过部分按办法征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