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滨州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优居”
大众日报·2025-09-19 01:07
政策概览 - 滨州市五部门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支持"好房子"建设的土地和规划政策措施(试行)》,包含五个方面共28条内容 [1][2] - 政策措施旨在支持住宅品质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居住品质的新期盼,推动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优居" [1][4] 土地供给优化 - 全市新出让优质地块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均需按高品质住宅标准规划建设,首批已集中推介16个优质地块 [2] - 竞买保证金降至挂牌起始价的20%,土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最长支付周期延长至一年,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2] - 允许已供地未开发项目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条件,并鼓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通过办理预告登记方式盘活闲置存量土地 [2] 产品形态与设计创新 - 支持住宅产品类型和建筑形态多样化,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的住宅首层可设进深不大于6米的专有庭院 [3] - 鼓励在住宅顶层设计屋顶花园,并可在公共下沉庭院周边布置社区食堂、城市书房等公共配套设施 [3] - 风雨连廊、小区入户大堂不计容空间,以提升居住便利性和归家体验 [3] 容积率计算规则优化 - 作为公共空间使用的底层层高不低于3.6米的架空层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3] - 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且建筑面积不超套内20%的按一半面积计入容积率,不大于6平方米的"入户花园"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 [3] - 进深在2.4米至6米,面积在20平方米至85平方米的户属空中花园,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