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职至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1][3] - 董事会席位由现行7名扩充至9名 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董事 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5]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 修订涉及条目众多 [6] - 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或"替换为"或者" 同时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及用词造句发生变化 [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 治理制度更新 - 根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及证监会发布的新规 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废止 [7] - 修订《股东会议事细则》《董事会议事细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7]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相关制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7] 会议决议情况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 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议案还将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