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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调整情况 - 公司与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嘉利合提供合计53,845.02万元担保[2] - 因嘉利合与原债权人签署《授信额度协议解除协议》公司6,992.86万元担保责任解除[3] - 公司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补充合同》将借款金额由67,000万元调整至77,000万元担保金额相应增加6,992.86万元[3] 担保余额与比例 -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嘉利合实际担保余额保持59,439.31万元不变[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0,845.0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00%[1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60,845.02万元占净资产9.45%累计担保余额59,439.31万元占净资产9.23%[11] 决策程序与担保条款 - 担保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嘉利合提供不超过60,845.02万元担保额度[5] - 担保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与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公平提供担保[5]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份额为主债权余额的69.9286%保证期间为主债权清偿期届满后三年[8] 担保背景与合理性 - 担保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能力及项目建设符合整体发展战略[9][10] - 被担保对象嘉利合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且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