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对财务造假就该立体追责
公司违规行为与处罚 - *ST东通连续4年虚增收入和利润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1]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1] -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退市与司法处理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 - 证监会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坚持应移尽移原则 [3] 财务造假动机分析 - 上市公司通过财务"美颜"获取更高估值和融资便利 [1] - 管理层借虚假数据完成业绩考核 获取薪酬奖励及减持套现机会 [1] - 中介机构通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获取超额灰色收入 [1] 监管措施升级 - 监管部门采取立体追责模式 包含罚款/退市/禁入/刑事移送等多维惩戒 [1] - 通过组合拳式监管破除造假生态圈 体现零容忍态度 [1] - 市场禁入措施针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等"关键少数" 防止重操旧业 [2] 造假后果与市场影响 - 财务造假导致企业诚信根基受损 需连本带利吐出造假所得 [2] - 强制退市与刑事移送打破"上市圈钱 退市免责"的幻想 [3] - 形成惩防并举的监管闭环 倒逼上市公司完善内控机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