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核心内容 - 自2025年3月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1] - 司法部于2025年9月15日发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旨在为各级工作专班和监督机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1] - 专项行动聚焦乱罚款、乱查封、违反执法行为规范、裁量不当、执法不作为等问题[1] 执法不规范问题与整改案例 - 四川某市某区市场监管局在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期间,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要求当事人将罚款直接缴纳至该局账户,违反了“罚缴分离”制度,已被要求限期整改[1] - 湖南某市对滥用职权、参与搭车收取会费的执法人员,作出了取消执法资格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2] - 江西某县通过信息协作共享,发现并纠正了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违规检查、基本执法程序缺失等问题[2] - 广西某市通过跨部门会商等方式,纠正了执法部门扩大执法权限、随意扣押财物的错误行为[2] 行政裁量权与执法标准问题 - 滥用行政裁量权、类案不同罚是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2] - 吉林某市某区指出区卫生健康局裁量不当,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处罚予以纠正,推动执法机关重事实、守标准[2] - 各地通过个案监督推动裁量标准统一,以实现“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2] 执法不作为问题与纠治 - 行政执法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2] - 新疆某县责令县城市管理局限期履职,纠正了其在办理企业许可申请时“不告知、不处理”的不作为行为[2] - 各地聚焦执法部门监管缺位、该严不严等问题进行纠治,以推动落实执法责任[2] 专项行动成效 - 随着专项行动深入,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大幅下降,精准发现问题水平有效提升[3] - 专项行动为企业退还了违法收费、依法变更或解除冻结账户,解决了一批企业关切的执法标准不一致、信用修复难等问题[3] - 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和执法不作为案件[3] - 专项行动将一批不具备执法资格、严重违规人员清除出执法队伍,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3]
乱罚款、乱查封、执法不作为——这些涉企行政执法问题须纠治
人民日报·2025-09-17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