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目标 - 日照市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 保持政策稳定性与延续性[1][3] - 建筑业是日照市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对推动经济发展 促进城乡建设 扩大劳动就业和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作用[3] 项目承接支持措施 - 支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与央企强企采用联合体方式进入桥梁隧道 港口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实现资源互补[4] - 允许招标人对信用良好企业按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计取 专业分包和主体工程主要劳务分包业务可作为投标业绩[4] -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建筑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 收购股权等方式参与改制重组[4] -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400万元以下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 企业培育壮大措施 - 实施本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并建立"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5] - 支持智能建造 绿色建造等领域专业生产型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 培育认定一批建筑业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 - 鼓励政府 协会在国家重点投资地区和境外优质市场组织建筑市场推介会 为境外承包工程企业提供人员出入境绿色通道[5] - 引导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园 将产业园和工厂用地纳入供应计划 开展示范试点培育智能建造领军企业[5] 核心竞争力提升措施 - 推进智能建造和智慧工地项目建设 鼓励大中型项目采用"BIM+"数字一体化设计 建筑机器人及智能施工管理等技术[6] - 拓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支持共建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6] - 落实工程质量优质优价 约定获得国家 省 市级工程奖项分别按工程合同价1.5% 1.0% 0.8%计取优质优价费用[6] 降本减负措施 - 对信用良好企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最高3%降低至1.5%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7] - 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落实制度的企业新增项目可减免存储工资保证金[7] - 推广电子保函和非现金担保方式 鼓励担保机构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担保费用简化程序[7] - 规范建设单位执行工程款制度 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价10% 禁止以内部流程等理由延迟支付企业款项[7] 政策实施保障 - 加强部门协同 由住建局联合发改 人社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政策实施[8] -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和数据统计分析确保措施落到实处[8] - 利用官方网站 行业会议和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宣传解读政策 举办宣讲会和专题培训活动[9]
日照市出台十二项措施,助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齐鲁晚报网·2025-09-1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