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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党员干部只为泄私愤?多地出台“组合拳”惩治诬告陷害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5-09-17 00:33

核心观点 - 湖北咸宁通报7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旨在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并形成警示效应 [1][2] - 诬告陷害行为呈现手段多样化、匿名化及内容广泛化三大新特点 对查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3] - 多地出台制度组合拳惩治诬告 通过联合筛查机制和分类处置体系实现精准打击 [4][5][7] 案例查处数据 - 湖北省今年5月以来查处诬告陷害案件174起 开展澄清正名2383人次 [1] - 咸宁市今年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1起 澄清证明93人次 [2] - 典型案例中包括两年内模板化举报大量干部的恶性案件 [1] 行为特征演变 - 举报手段多样化:涵盖举报平台、12388电话及自媒体视频传播等多种渠道 [3] - 匿名举报占比逐年上升 实名举报占比持续下降 [3] - 诬告内容覆盖面广 蓄意捏造虚假问题现象突出 [3] 查处机制建设 - 建立联合筛查机制:结合举报动机、方式、可查性及影响程度综合研判 [4] - 按举报人身份分类管辖:党员/公职人员由纪委监委查处 非公职人员由公安机关处理 [4] - 形成跨部门合力:联合网信办、公检法等单位提升取证精准度和及时性 [5] 制度保障措施 - 黑龙江、吉林、浙江等地出台制度 明确诬告陷害认定标准与调查程序 [7] - 建立分类处理体系:根据严重程度区分党纪、违法及犯罪三级处置标准 [4][7] - 推行澄清正名与跟踪回访机制 通过任用提拔等措施恢复干部积极性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