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公司财务运作 -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认购浦银理财产品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9.7亿元[5] - 该认购行为基于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会议及2025年6月25日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授权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3] - 理财产品认购方包括公司及附属公司空调营销公司 北京电器公司 青岛亿洋公司 冰箱营销公司和三电中国公司[5] 交易性质认定 - 单份理财协议不构成须披露交易 但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 构成须予披露交易[8] - 交易对手浦银理财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公司及关连人士的第三方[6] - 董事会认为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7] 资金使用目的 - 认购理财产品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现金资产收益[3] -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7] - 投资范围为短期中低风险理财 委托机构包括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3] 参与主体信息 - 浦银理财为浦发银行全资控股理财子公司 主要业务包括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及理财顾问服务[17] - 参与认购的附属公司包括空调营销公司 冰箱营销公司 三电中国公司等 分别从事家电销售 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业务[10][13][15] - 浦发银行为上海交易所上市持牌银行 股份代号600000 主要业务包括金融与信托投资业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