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政策指引 -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 标志着电力市场建设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新阶段 为南方区域和全国其他地区电力市场建设提供方向指引 [1] - 政策文件为全国首个指导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政策文件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将动态修订 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1] 电力市场建设进展 - 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和浙江七个现货市场已转入正式运行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和八省现货市场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1] - 年底前其余省(区、市)现货市场将陆续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现货市场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1] 市场机制优化与创新 - 《指引》优化现货市场交易机制 支持新能源全面入市 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储能等新型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竞争 [2] - 明确辅助服务电力市场建设目标 鼓励各地结合现货市场建设进程按需选择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和各品种开展次序 [2] - 设计容量评估机制 鼓励建立容量补偿机制 以市场化手段保障系统容量长期充裕 [2] 市场体系功能定位 - 《指引》明确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补偿三大功能定位 完善交易品种设置 理顺时序、价格、结算等方面的衔接关系 [3] - 政策有助于发挥容量机制保障充裕性、现货市场价格"指南针"、辅助服务市场稳定调节器作用 为电力市场品种一体化设计提供科学指导 [3] 市场环境与监管创新 - 《指引》强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打破地方保护和省间壁垒 常态化整治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 [3] - 建议遏制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促进省内省外电源公平竞争 扩大市场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作用 [3] - 提出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追踪电力市场资金流和信息流 智能识别潜在市场操纵风险 提升监管效能 [3]
国家能源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证券日报网·2025-09-16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