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一批不具备执法资格、严重违规人员被清除出执法队伍
新京报·2025-09-16 04:58

专项行动成效与执法环境改善 - 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大幅下降 为企业退还违法收费 依法变更或解除冻结账户 [1] - 依法查处一批“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和执法不作为案件 [1] - 将一批不具备执法资格、严重违规人员清除出执法队伍 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1] 典型案例揭示的执法问题类型 - 乱罚款问题:四川某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将罚款直接缴纳至该局账户 涉嫌未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1] - 滥用职权问题:湖南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违反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规定 对协会借机收缴会费行为未拒绝、制止和报告 [2] - 违规执法问题:江西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某未经批准实施检查 违反两人以上执法、出示证件等规定 并放任同行人员抢摔司机手机 [2] - 乱扣押问题:广西某县住建局以未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为由 扣押某共享单车公司800余辆共享电单车并拟罚款 后被认定无法律依据 [3] - 裁量不当与执法不作为问题: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有所涉及 [1] 监督机制与整改措施 - 通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发现违规行为 如四川案例 [1] -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如监督局、办公室、工作专班)受理企业投诉或根据线索开展监督 [2][3] - 针对发现问题 责令涉事执法单位限期整改并纠正不当行为 [1][2][3] - 对涉事执法人员采取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给予记过处分等措施 [2] - 对于复杂案件 采取提级办理方式 如由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处理县级部门问题 [3] - 推动全系统落实相关制度 如罚缴分离制度 以从源头防范趋利性执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