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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发布跨境投融资改革措施
期货日报网·2025-09-15 20:2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 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 知》(下称《通知》)。 在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 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前 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二是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在不违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 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 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 三是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 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划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或股权出让 方的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要求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