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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保“上新”,对坑人的机构严惩不“贷”
南方都市报·2025-09-15 19:53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正式发布 对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五级分类评价体系 最严重违规者可能被暂停业务[1] - 新规替代原有《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消保管理 强化消保审查和风控关口前移[1] - 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将根据日常监管信息对金融机构开展年度综合评价 1至5级分别对应领先水平、中等水平、偏下水平、落后水平和严重落后水平[2] 评价体系与奖惩机制 - 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实施双向激励措施 评级高的机构将获得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 评级低的机构将面临更严厉监管[2] - 评价结果直接关联监管强度 形成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模式[2] 行业现状与问题分析 -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背景下 第三方机构依托互联网平台迅速崛起 但合规性明显弱于传统金融机构[1] - 第三方平台普遍存在收费不透明现象 通过电话推销时承诺低利息和服务费 但在后续流程中增加各类收费 导致最终成本大幅超过常规信贷服务[3] - 部分中介机构通过违规操作使无资质消费者获得贷款 典型案例显示贷款100多万元被收取31万元服务费 并存在通过"AB贷"等不合规方式放贷的行为[3] 对网贷助贷行业的影响 - 新规虽未直接提及网贷和助贷平台 但对这些行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1] - 第三方平台的消费套路和陷阱已成为金融行业典型乱象 备受媒体关注和反复曝光[3] - 新规出台标志着监管重点转向消费者保护 要求金融机构注重合规经营 特别是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