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保新规出台,对坑人的机构严惩不“贷”
南方都市报·2025-09-15 12:33

新规核心内容 - 正式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对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1] - 评价体系采用指标得分、要素得分、总体得分和评价结果四种方法,总分100分,分为5个等级,2级和3级进一步细分为A、B、C三个档次 [2] - 评价结果1至5级分别对应领先水平、中等水平、偏下水平、落后水平、严重落后水平,监管将根据评级进行双向激励,评级高的机构监管相对放松,评级低的机构将受到更严厉监管,最严重者可能被暂停业务 [1][2] 监管范围与影响 - 新规虽未直接提及网贷、助贷平台,但对这些行业有重要参考意义 [1] - 新规替代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后者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消保管理 [1] - 监管政策演变做了针对性安排,强化消保审查和风控关口前移,防止产品"带病"上市 [1]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快速崛起,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合规性方面不如传统金融机构 [1] - 行业存在各类套路和消费陷阱,成为金融行业典型乱象 [1][2] - 具体乱象包括收取高昂服务费,在流程和合同中增加各种收费,使最终成本大大超过常规渠道信贷服务 [3] - 中介机构通过不合规操作(如"AB贷")让没有资质的消费者获得贷款,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极为不利 [3] 新规意义与展望 - 新规出台是针对当前鱼龙混杂行业生态的重要监管举措 [2] - 新规或成为行业分水岭,提醒金融机构注重合规,对消费者保护引起重视 [3] - 强调做正规生意才能走得更远,即便是遇到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也不应成为被任意宰割的对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