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社会关切,食品安全法修法关注重点液态食品
新京报·2025-09-13 13:41
立法进程与模式 -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法采用“小切口”模式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解决突出问题[1] - 本次修法主要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 旨在补齐这两个方面的法律短板缺项[2][3] - 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 并在2015年进行全面修订 2018年和2021年进行过两次修正[2] 核心修订内容 - 二审稿明确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将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 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以回应目录应动态调整的建议[1][2] - 针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审稿明确将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 - 修正草案一审稿曾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行为增加并处罚款 但因涉及环节复杂 需进一步研究论证[2] 审议意见与建议 - 多位与会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认为现行处罚较轻 对有意为之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重罚[3] - 有建议提出应完善罚则 对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 在处罚企业的同时 应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个人处以罚款并强化行业禁入规定[3] - 多位委员指出需抓紧研究启动全面修改食品安全法 以适应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要求[4] 行业新挑战与修法方向 - 当前食品安全领域面临网购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添加剂滥用、微量元素超标等新问题[4] - 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蓬勃发展 导致违法违规行为趋于隐蔽化、网络化 且各方责任不清消费者维权难[4] - 全面修法需增加相关规定 以压实网络食品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防止出现监管盲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