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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张龙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涂山峰 董事韩勇 副总经理谢俊 纪委书记李苏萍[1] - 增持前所有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 - 增持主体在过去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2] - 增持主体在过去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形[3] 增持具体细节 - 合计增持261,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6,481,449,486股的0.004%[1] - 增持总金额为121.30万元人民币[1]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5] - 增持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6] 增持动机与合规性 - 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4] - 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8] - 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9] 后续安排与承诺 - 增持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7] - 增持主体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 不在敏感期买卖股票[9] - 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