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推动基建REITs高质量发展 从市场扩围 扩募支持 项目把关 组织保障四大维度出台具体举措 旨在盘活存量资产和扩大有效投资 [1] 市场扩围扩容 - 优先申报对国家重大战略 重大规划 重大政策有推动作用的优质基础设施项目 鼓励申报基金规模较大项目 [2] - 加快收费公路 清洁能源 仓储物流 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 加大供热 水利 数据中心等潜在发行空间较大资产类型项目组织力度 [2] - 积极探索铁路 港口 特高压输电 通信铁塔 市场化租赁住房 文化旅游 专业市场 养老设施等零案例领域发行路径 [2] - 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 实行靠前服务 主动协调 申报单列 [2] - 建立项目台账动态推进机制 对有收益 前景好的基建项目提前培育 从建设阶段规范手续 理顺产权 [3] 扩募支持政策 - 已上市基建REITs首次发行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新购入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受理 优先评估 加快推荐进度 [4] - 支持新购入行业内同类项目及具有关联性的不同行业领域项目 新购项目与首次发行项目原则上应同属所有权类或经营收益权类 [4] - 支持跨区域通过扩募等方式整合存量资产 做大做强基础设施REITs产品 打造资本运作平台 [4] 项目质量把关 - 聚焦项目基本条件符合性 宏观政策符合性 投资管理合规性 回收资金使用合规性 [5] - 要求申报项目满足权属清晰 资产完整 运营稳定 收益良好条件 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 [5] - 鼓励提高项目净回收资金规模 对净回收资金占发售基金总额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推荐 [5] - 要求省级发改委跟踪已上市项目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按规定报送使用进展 确保资金用于扩大有效投资 [5]
发改委推进基建REITs常态化申报:扩围新资产,力挺民间投资参与
证券时报·2025-09-12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