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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证监局查处*ST聆达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案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包括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为第三方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以及为借款协议和商业保理合同融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达1.2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 [2]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 [3] 监管处罚措施 - 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对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和副董事长林志煌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200万元 合计罚款500万元 [1][5] - 监管机构对子公司停工停产未披露 未实施减值测试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情况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下发监管函 [5] 监管行动特点 - 大连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后发现资金占用问题后 迅速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移交稽查立案调查 体现"长牙带刺"的严监严管态度 [4][5] - 监管机构将公司司法重整申请与解决占用担保问题统筹施策 压实公司 关联方及属地政府责任 促使关联方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解除违规担保 [4][5] 市场影响与监管导向 - 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行为暴露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 内控制度不完善 以及对高管等"关键少数"监督约束不到位等问题 [3] - 监管部门通过快速查处展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旨在形成震慑 提高违法成本 净化市场环境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5] - 监管机构将通过合规培训和案例警示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合规意识 并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等行为保持严打态势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