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政策框架 - 国务院批准在10个地区开展为期2年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 苏南重点城市 杭甬温及合肥都市圈等[1] - 苏南试点范围覆盖江苏省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苏州市 镇江市全域[1] - 实施方案包含七大类改革方向 涵盖技术 土地 人力资源 数据 资本 资源环境要素及要素协同配置 共24项具体举措[2] 技术要素改革 -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制度 推动试点地区技术协同创新[2] - 构建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产业链[2] 土地要素改革 -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2] - 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 人力资源要素改革 -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加强人力资源政策协同 实施人才共同招引和培养[2] - 深化南京市 常州市职业教育改革 建设"平台+论坛+基地"式职业教育名师发展区域共同体[3]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 加快数据开放共享应用 支持培育数据市场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2] - 依托南京市 苏州市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5G物联的智慧城市大脑 形成协同服务城市大脑集群[3] - 支持南京市 苏州市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协同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打造跨行业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3] 资本要素市场化 - 创新区域资本供给方式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 推进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2] - 探索搭建资产证券化数字服务与监管平台 支持南京市 无锡市 苏州市探索对资产支持证券(ABS)项目的数字化监管[3] 资源环境要素配置 - 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2] - 支持南京市 苏州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 重点实践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供需对接及可持续经营开发[3] 区域要素发展基础 - 南京市持续提升要素丰裕度 在人力支撑 供地保障 融资对接方面进行积极探索[4] - 南京市推进算力 数据 绿电等新型生产要素供给 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实效[4]
国务院批复同意!苏南重点城市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南京日报·2025-09-12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