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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会议室[3][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时间覆盖9:15-15:00全天时段[3]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胡波主持现场会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4] 股东参与情况 - 总计382名股东参与投票 代表股份407,952,28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357%[5] - 现场投票股东4人 代表股份389,579,717股 占比40.9066% 网络投票股东378人 代表股份18,372,566股 占比1.9292%[5] - 中小股东380人参与投票 代表股份18,683,566股 占比1.9618% 其中现场投票2人代表311,000股 网络投票378人代表18,372,566股[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总表决股份98.4041%同意(401,441,732股) 反对率1.5134%(6,173,951股) 弃权率0.0825%(336,600股)[7]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率65.1536%(12,173,015股) 反对率33.0448%(6,173,951股) 弃权率1.8016%(336,600股)[7]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2] 法律合规确认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放、王蔚律师对会议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7] - 律师同时确认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