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加快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
证券日报·2025-09-11 16:58

改革试点方案批复与启动 -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等,试点期限为2年[1] -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旨在破除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1] - 目标是推动要素质量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释放,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支撑[1] 改革试点实施重点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改革试点,聚焦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畅通要素流通渠道等重点领域,分类施策推进改革[2] - 改革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优化新业态要素保障、培育新质生产力等目标开展[2] - 试点将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跟踪评估效果,加快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2] 改革试点特点与意义 - 试点具有范围广、要素领域覆盖全、举措任务实、全国示范意义强等特点,旨在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和机制[3] - 意义包括发挥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作用,为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可复制经验,以及通过改革为地方赋能,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3] - 试点方案围绕技术、土地、人力资源、数据、资本、资源环境等要素提出改革举措,预计2027年完成试点任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