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充真、销售过期食品……这些案例警示切勿在校园餐上动歪脑筋
新华网·2025-09-11 07:33
校园食品安全司法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涵盖食材供应商 供餐饭店 食堂经营者 监管主体等不同主体和领域 包括食品标签 保质期 伪劣食材 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类型[1] - 罗某用鸭脯肉卷冒充肥牛卷销售至大学餐厅等餐饮机构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侯某因校外供餐饭店滥用亚硝酸盐造成学生集体严重食物中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 - 人民法院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对以次充好 滥用食品添加剂 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予以严厉处罚[1]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 颜某在学校附近超市花费4元购买1袋过期零食 法院判决超市返还货款4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2] - 中小学生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判别力较弱 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 成为易受害群体 惩罚性赔偿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震慑校园周边出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2] - 最高法明确将"在中小学校园 托幼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销售"作为加重处罚情节 体现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特殊保护[2] 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问题 - 施某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将营养餐中鸡腿更换为价格更便宜的鸡翅根 非法占有专项资金 被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并追缴全部赃款[3] 监管与司法协同治理 -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校园餐中标企业与其他未中标企业共同经营校园配餐项目 但监管部门只对部分主体进行处罚 向市场监管部门 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3][4] - 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融合刑事 民事 行政审判职能 全方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司法保护 参与综合治理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