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法律地位与政策支持 - 民营经济被首次明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确立法律地位 [1] - 国家长期坚持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 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相贯通 [1][3] - 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92%以上 对进出口和税收贡献超50% 对城镇就业贡献达80%以上 [2]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法治通过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和打造稳定可预期市场环境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 [4] - 2019年外商投资法加强对内外资企业平等保护 2020年民法典明确保障一切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4] - 政府需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司法机关依法高效处理商事纠纷 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4] 刑事法治环境优化 -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未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刑法规定不以犯罪论处 [6][7] -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 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界限 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8] - 单位犯罪需法定 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时不得追究民营企业责任 严格区分自然人利用单位名义犯罪与单位犯罪 [9] 历史问题处理原则 - 对民营企业历史上不规范行为以发展眼光看待 按照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处理 [10] - 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行为时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或已超追诉时效的不启动刑事追诉 [10][11] - 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 通过上级法院提审和指令异地再审等机制保障权益 [12] 科技创新支持与司法容错 - 民营企业贡献7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 覆盖80%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92%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 - 刑事司法需尊重科技创新规律 对具有创新意义的行为构建司法容错机制 秉持审慎入罪原则 [15] - 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同时留出窗口观察期 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法治化创业生态 [15]
用法治思维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众论)
人民日报·2025-09-10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