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及贪污罪辨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9-10 00:22
受贿罪和贪污罪有明显不同,但在具体案件中,对于准确适用这两个罪名也容易存在不同认识。有这样 一起案例。王某,2015年11月起任H区A镇C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2017年1月起任C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因C村于2017年撤销村委会建制,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使原村委会职 权)。李某,B绿化公司(私企,以下简称B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次,王某虽然是村干部,但本案中其具有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收受好 处费行为构成受贿罪,而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本案中,王某作为村干部,其身份具有双重性,不能简单地直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 员,而是应根据其工作职责对其身份加以区分。一般情况下,村干部从事管理村集体事务工作时,不属 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时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特定情 况下,村干部也可以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 作时:(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