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周洞濂持有公司股份1,15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 [1] - 减持主体包括IPO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 - 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2]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 计划自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1] - 减持数量不超过1,152,480股(占总股本0.28%),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1] - 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1] - 实际开始减持时间可能因股票停牌相应顺延 [2] 股东承诺事项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10人)曾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IPO前股份 [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 [4][5] -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的25% [5] - 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符合监管规定 [5] - 本次减持计划与既往承诺一致 [6] 股份质押状态 - 股东周洞濂持有的611,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7] - 需解除质押并获得质权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减持 [7] 计划实施影响 - 减持系股东个人资金需求所致 [7] -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7] -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8] - 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 [8]